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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说明

 作者: 叶承琦  发布部门: 学生工作处  发布时间: 2023-08-17  点击数: 


根据上级文件要求,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均为参保对象,统一纳入芜湖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,实行住院及门诊特大病统筹与普通门诊统筹相结合的“双统筹”的保障方式。我校学生2023年参保缴费标准按照上级最新文件执行,普通门诊待遇享受期限按学年执行(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),住院医疗待遇享受期限按自然年度执行(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)。